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直饮水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10
山东/烟台 质疑投诉
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直饮水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山东/烟台-2025-11-10 00:00:00
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直饮水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烟台市本级信息发布

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直饮水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直饮水机采购及安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烟台泫沅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西炮台南路*号

被投诉人*: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四马路**号

被投诉人*:山东阳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北路**号名仕豪庭***室

相关供应商:山东品格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对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直饮水机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包号:*************************、*包,以下简称该项目)作出的质疑未答复,于****年*月**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了虚假数据以及声明函中所投标的的生产企业“艾欧史密斯(中国)环境电器有限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为外资企业,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违反了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于****年**月*日撤回对本项目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终止本项目投诉受理。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烟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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