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11-28 00:00:00
为提升局机关大楼门厅顶部***显示屏的宣传展示效果,我局拟采购***显示设备。现就机关大楼门厅顶部***显示屏改造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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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控制价:
采购预算为*.*万元,报价超过该控制价,报价无效。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时间响应维修及其他要求,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以享受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为起码条件,供应商必须做出明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
*.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本报价是指最终结算价(含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允许更改。报价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税费、保险及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报价中必须有法人签字,所有资料加盖公章(鲜章);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若最低价者有两家或以上,则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技术参数达标证明
(四)如有可提供两年内实施同类采购项目(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
(五)报名文件封面请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技术参数达标证明需提供承诺函和相应的证明文件,不提供者均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送交时间及地点
请供应商务必于****年**月*日**:**前将报价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以快递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室,且注明:机关大楼门厅顶部***显示屏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思明区体育路*****号***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