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陈府中心小学陈府小学AI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1-28
2025-11-28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陈府中心小学陈府小学AI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1-28
河北/石家庄-2025-11-28 00:00:00
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陈府中心小学陈府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陈府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枫震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街道中山东路***号*号楼一楼*****
被投诉人: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陈府中心小学
地址:陈府镇陈府村东
被投诉人: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型住宅楼**号
四、基本情况
“陈府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号)”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石家庄枫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向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陈府中心小学(采购人)、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年**月**日,石家庄枫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一:中标单位北京锦梦天利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陈述,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数据造假。 投诉事项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质疑答复事项的核查流于形式,作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的答复缺乏事实依据,未依法履行审查职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大财〔****〕**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石家庄-2025-11-28 00:00:00
二、项目名称: 陈府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枫震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街道中山东路***号*号楼一楼*****
被投诉人: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陈府中心小学
地址:陈府镇陈府村东
被投诉人: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型住宅楼**号
四、基本情况
“陈府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号)”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石家庄枫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向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陈府中心小学(采购人)、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年**月**日,石家庄枫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一:中标单位北京锦梦天利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陈述,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数据造假。 投诉事项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质疑答复事项的核查流于形式,作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的答复缺乏事实依据,未依法履行审查职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大财〔****〕**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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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