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27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线配套集中供气站项目建筑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线配套集中供气站项目建筑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我司有个业绩,合同名称为:生产车间土建、钢结构项目,施工内容为:厂房土建部份、钢结构部份,合同工期为****年,合同金额大于***万,请问是否满足资格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为: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增加*个业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得*分,本项最多得*分:项目经理业绩:**** 年*月*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年*月*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请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同一个合同上面,这种是算*分还是算*分? 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加分条件的业绩时,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同一个合同时,按相应人员分别计算得分,即加*分。 *.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 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向重庆双业融资担保被重庆永川区人民法院股权冻结****万,时间起止日期:**********至**********。 案号:(****)渝****执****号。 这种情况请问双业融资担保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应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健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