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27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寿区三倒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改造项目(***)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寿区三倒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答疑通知如下: 问题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体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是否为缴费月份或缴费起止时间只要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即可? 答: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中的“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能体现出在本单位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包含 ****年 *月至 ****年**月即可。 问题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电子标容量有限,为了保证标书的清晰度,财务报表的附注是否可以不提供? *、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 请问: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填长期或/即可? *、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对应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请问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财务报表的附注可以不提供,但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填写“长期”或“/”均可。 *.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 问题三:一、问: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制作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二、招标文件要求“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共同投标协议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共同投标协议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问:共同投标协议是否可以采用“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打印,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双方按要求对应签字或盖鲜章后上传至电子标制作系统,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即可”? 三、纸质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时需要封装吗? 四、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一、请以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机构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制作软件里面固定格式的投标函部分封面、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商务部分封面、投标函部分、共同投标协议除外)。 二、共同投标协议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为固定格式,签名或盖章的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可以不封装。 四、不需要。 问题四:*、根据招标文件第**页*.*投标报价第*.*.*建筑安装工程计量计价原则:“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和《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等相关配套文件,请问后续如果出台了新清单和定额是否执行? *、根据招标文件**页*.*投标报价第(*)条措施费: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的规定计取;施工技术措施费根据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按照前述(*)、(*)、(*)、(*)约定的原则计算。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时预算审核确定的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和以“项 ”列项的技术措施按审定措施价格结算,不做任何调整。”请问如果因后期新增的工作内容及签证工程在前期无法预料,竣工结算时预算审核确定的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和以“项 ”列项的技术措施按审定措施价格结算是否不应该包干?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清单和定额执行。 *.施工图预算后新增的工作内容及签证工程措施费按实计算。 注: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长寿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年**月** 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