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2025-11-27
福建/宁德 招标采购
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福建/宁德-2025-11-27 00:00:00
福建/宁德-2025-11-27 00:00:00
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一、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认真研究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招标文件,现将投补充通知如下: 统一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扫描件。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建省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