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购买新能源(纯电动)餐厨垃圾车招标公告
2025-11-28
陕西/西安 招标采购
周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购买新能源(纯电动)餐厨垃圾车招标公告
陕西/西安-2025-11-28 08:04:34

周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购买新能源(纯电动)餐厨垃圾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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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购买新能源(纯电动)餐厨垃圾车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购买新能源(纯电动)餐厨垃圾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新能源(纯电动)餐厨垃圾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 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截止开标前一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提供已缴纳的****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提供已缴存的****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并提供车辆 ** 认证;

(*)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开招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公开招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公开招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

**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本项目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未明确的政策内容以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政策为准。

(七)*.本项目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供应商需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正**副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开标结束,保持在线状态。

(八)保密要求: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披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太白南路居民一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立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号文景尚品****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夏、樊骏志

电话:***********

陕西立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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