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2025-11-2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美姑县****年高山牧草示范种植(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寻甸宏盛种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龙泉路**号
被投诉人:美姑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团结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宁静致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胜利南路**号天喜·中芯城*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金阳县金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天地坝镇金华街***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宏林景逸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路**号附**号*层
相关供应商:凉山州森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海滨路**号老海亭小区*幢*层***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迪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经久乡经久村五组**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宁静致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美姑县农业农村局美姑县****年高山牧草示范种植(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关于“检验报告真实性溯源截图”的要求,属于不合理条款,代理机构认定错误且带有歧视性。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诉事项*:本项目存在重大围标串标嫌疑,采购过程公正性存疑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程序与内容均存在不当之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美姑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