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11-27
四川/泸州 招标采购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泸州-2025-11-27 00:00:00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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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院区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院区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采购人交货通知后**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工作,并达到首期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影印件;
*.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影印件。
*.提供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厂商具备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影印件(许可种类和范围至少包含:生产Ⅲ类射线装置)。
*.提供投标人具备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影印件(许可种类和范围至少包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元。*、本项目计划编号为:********************。*、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 其他医疗设备。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号*号楼塔楼**层;邮编:******;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采购包*:收取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终期验收合格后**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中标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七)其他补充事宜(如有):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北上街**号

联系方式:游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转***;************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诗漾、苏怀林、黄俊杰、苏伟

电话:************转***;************转***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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