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剧场专用设备(舞台灯光)项目答疑变更
2025-11-27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剧场专用设备(舞台灯光)项目答疑变更
安徽/合肥-2025-11-27 00:00:00

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剧场专用设备(舞台灯光)项目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剧场专用设备(舞台灯光)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剧场专用设备(舞台灯光)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剧场专用设备(舞台灯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补充图纸附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评分细则“灯光效果呈现”备注修改为:

*)本项目提供*盘播放演示视频;

*)本项目指定送达地点及时间: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东门从*、*、*号电梯上四楼;*盘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接收。现场送达时间须在开标前三十分钟至开标截至时间,否则不予接收,任何原因导致在开标截至时间前未接收到*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盘外包装须明确所投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密封提交

*)演示视频时间不超过*分钟,未提供演示视频的或演示视频无法播放的或演示视频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投标人应保证*盘能够正常播放视频,如因视频质量或格式或*盘损坏导致无法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评审现场根据投标人网上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送达先后顺序依次播放视频。

*、招标公告“三、取招标文件”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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