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2025-11-27 00:00:00
| 项目名称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耐磨材料再制造分公司*项固定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披露。 |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 标的 概况 |
|
||||||||||||||
| 存放地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元(不含税)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荣融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元(不含税)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钢厂区 法定代表人:张文忠 注册资本:陆仟伍佰陆拾陆万伍仟柒佰元(人民币) |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心”)按申请书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标的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处分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本次标的产权转让行为已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获批准。 *.我方所提交《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标的产权转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产权交易市场规定及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要求履行义务。 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年第 * 次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特别 |
*、本次转让标的为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耐磨材料再制造分公司*项固定资产转让*项,标的清单、图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不作为提货依据。标的数量、状况、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相关记录,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完整性和质量状况保证,数量、状况、型号等与清单不一致的不调整价格。 *、本次转让资产中,部分设备无规格型号。受让方需自行实地勘验核查比对并标记记录相关情况,此类资产因属报废资产存在瑕疵,可能存在构部件缺少、基本功能不可用等状况。若因上述资产情况导致任何损益,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判断受让标的风险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进行披露,不对转让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催告仍不履行,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标的转让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转让标的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其他*交易平台公开披露的文件所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造成的风险,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关责任。 *.本公告披露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同时向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中心向交易双方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 如受让方未能按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一日,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约定处置,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转让方有权另行向受让方主张。 *.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应持交接通知书、其他相关资料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或实物交付手续。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车辆转移登记证明。 如转、受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外,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受让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及标的权属资料的权属变更或实物交付手续,每逾期一日,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个工作日,中心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贵中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同时转让方可以申请终结交易,并有权扣除受让方剩余交易保证金。 资产交接后由受让方负责资产的保管、搬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受让方在搬运过程中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定及管理要求,保证无事故,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对周边建筑物及设施的损坏事故,则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根据事故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起受让申请、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受让方主体资格等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勘验,并表明其已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接受标的可能带来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受让方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足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中心在标的的权属变更或实物交付手续办理完毕*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付交易价款。 *、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本项目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该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受让方在受让意向登记前已充分了解了标的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瑕疵,并对该情况予以确认,因此,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其他特殊约定 (*)本次转让资产,运输、清理、拆装费等其他处置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的挂牌底价为不含税价格,转让方以此价格为净得价。 (*)本次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等,无论法定纳税义务人为何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受让方除支付上述挂牌底价外,还需额外承担并支付本应由转让方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相应税款后,负责向受让方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接受并履行本条上述全部约定。 (*)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车船税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等非受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转受让双方书面同意后,转让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无息退还交易价款,中心服务费不予退还。 (*)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车辆交接前转让方负责承担车辆违章扣分罚款。 (*)车辆均逾期未检验,成交后需受让方自行处理脱检罚款、脱检扣分。 (**)因车辆长期未使用造成电瓶亏电无法启动,实地勘验需自行携带搭电设备。 (**)车辆闲置,车辆里程表行驶公里数以实际勘验为准。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址: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勘验联系人:武雨萌 ***********。 本次转让标的存放分散,请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运输成本。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受让申请书 现场勘验确认表 主体资格证明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进入“*****://*******.******.***/****/*****.*****”查阅《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 |
||||
| 附件下载 | 一、资料格式如下: 二、标的资料如下: 注意: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 | |
| 技术支持 | 赵羲 *********** | |
| 其 他 | 标的勘验联系人:武雨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