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2025-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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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租赁公告
赤自然告字 [****]*号
经赤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租赁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租赁 年限 ( 年 ) | 租赁 保证金 (万元) | 起 拍 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
******* | 赤城县龙关镇武家窑、常家窑村 | ***** ( **.*亩 ) | 工业用地 | ≥ *.* | ≥**% | ≤ **% | ≤**米 | * | ** | ** | * |
******* | 赤城县龙关镇武家窑、常家窑村 | ****** ( ***.**亩) | 工业用地 | ≥ *.* | ≥**% | ≤ **% | ≤**米 | * | ** | *** | * |
******* | 赤城县龙关镇武家窑、常家窑村 | ***** ( **.*亩 ) | 工业用地 | ≥ *.* | ≥**% | ≤ **% | ≤**米 | * | ** | *** | * |
备注 | 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 “标准地”进行拍卖租赁出让,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拍卖租赁文件》。 | ||||||||||
二、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金和因企业原因产生闲置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以上宗地的竞买。
三、 竞买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租赁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获取拍卖租赁文件
本次拍卖租赁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宗地的拍卖租赁文件 ,如公告的内容与拍卖租赁文件的内容不一致,以拍卖租赁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下午**:*****:**,到河北清鑫拍卖有限公司(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中兴北路**号长江时代广场*楼*****室)获取拍卖租赁文件资料。领取拍卖租赁文件时,法人单位需持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自然人持有效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登记领取。
五、 竞买资格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携带有效证件向拍卖公司提出申请,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拍卖租赁活动只接受书面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 ****年**月**日 **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 ** 分止( 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汇款用途请注明 : “**号地块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交款人需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 )
七、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 ****年**月**日**时。
拍卖地点: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申请人申请竞买宗地前应对照勘测定界图认真勘察租赁宗地。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租赁文件要求为准。
*、本次拍卖租赁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有意竞买者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义或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公司提出,逾期视为无疑义或异议。
*、承租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 李先生
开户单位: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赤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 **** **** **** **** **
行 号: **** **** ****
联系电话: ************
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北清鑫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