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2025年药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2025-11-27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2025年药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5-11-27 00:00:00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年药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年药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芙蓉路***号

    中标金额: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

    评审总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药品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保障药品供应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拟对医院药品配送服务进行招标。本项目涵盖医院所有药品,包含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国采)中选品种、各科室急救及备用品种等。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子云、谢晓泉、王玲、梁国治、周安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的**%收取,收取代理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根管显微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号

    联系方式:华老师、樊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芳妍、杨安琪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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