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魏村街道企业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2025-11-27
江苏/常州 中标结果
2026-2028年魏村街道企业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江苏/常州-2025-11-27 00:00:00

*********年魏村街道企业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魏村街道企业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叁年)
* 常州市华达保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新桥镇新景花苑****号 **.**(均分制)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魏村街道企业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服务范围:魏村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企业(包括外资、个私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活垃圾清理、运输服务、突发应急处置、长效管理等。

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日常清洗保洁、垃圾收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考核,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采购人有权调用成交供应商人员和车辆参与应急。作业服务须达到队伍整齐规范、机械设备齐全状态优良、质量优质高效、环境整洁优美的基本要求。

*.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车辆(符合行业作业标准的垃圾收集车)负责采购范围内垃圾桶所有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

*.收集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按照规划好收集路线行驶,不漏收,不逆向行驶;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垃圾桶复位,并做到车走地净。

*.收集车辆应保持密闭,并有污水收集装置(污水在指定地点进行排放);收集过程中无垃圾飞扬、洒落、拖挂和污水滴漏。

*.应定期对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进行清洗和检修,遇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能立即调配应急生活垃圾收集车辆投入工作,保证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正常有序地进行。

*.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安全运行,无事故发生。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如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油价调整、承包区域内收集点的增减、沿街门店上门收集增减等原因要求对合同金额进行调整。

服务时间:叁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第一年:****年**月*日*****年**月**日。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庆霖、徐文伟、周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成交金额在***万元(含)以下的为*.*%,成交金额在***万元(不含)至***万元(含)的为*.*%成交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收取,不足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收取

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魏安路***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号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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