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5-11-27 00:00:00
石碌镇人民政府关于摸排工程项目等合作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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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全面准确摸排石碌镇人民政府历年来与各有关企业开展的工程项目等合作事项,保障各业务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凡与石碌镇人民政府存在历史合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货物采购、服务购买等)并持有未结清款项凭证的各企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截至****年**月**日)。请在此期限内提交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将可能影响后续款项的支付办理进度,且后续核查确认的难度可能相应增加,敬请知悉。
三、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请申报单位指派专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往石碌镇人民政府指定办公地点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相关合同、协议;
*.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结算单据等);
*.已支付款项及未结清款项的凭证;
*.债权人账户信息;
*.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材料。
四、重要提示
*.本次摸排确认工作,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超过诉讼时效、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的债权)的重新确认或有效性的认可。
*.请各合作方务必如实申报,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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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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