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2025-11-27 00:00:00
江西银行宜春分行****年个人客户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代理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江西银行宜春分行****年个人客户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由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江西银行宜春分行****年个人客户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选取*家中标人,分别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提供电子权益类、粮油类客户综合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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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分包名称 |
品类 |
分包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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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一 |
个人客户综合服务—电子权益类 |
第三方支付类(微信立减金或微信红包、支付宝立减金或支付宝红包、云闪付立减金或云闪付红包)、充值类(中石化和中石油加油券、话费)、电商类(京东*卡、天猫超市券)、本地商圈类(当地连锁商超等) |
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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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二 |
食用油、米、挂面等 |
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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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招标人不确保标包一、标包二中各品类的采购及使用权重占比,以招标人后期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需求为准。 *、招标人将组织对本项目预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出现现场考察情况与投标资料不符的弄虚作假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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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标包一约***
元(含税),标包二约***万元(含税)。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个标包,其中标包一为电子权益类采购,标包二为粮油类采购;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重大影响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承诺。
*.* 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被列入江西银行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招标人根据名单现场核对。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过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适用于标包二):参与标包二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地点及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费转账凭证;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报名所需材料:
(*)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报名费转帐凭证。
*.*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须现场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画眉路宜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北校区大学科技园***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样品的递交及退还(适用于标包二)(*)样品提交数量及要求:
投标人必须根据标包二“采购清单”提供对应所有产品样品各一件(不接受多件),粮油类产品外包装需有配料表;否则,因未标示清晰产生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样品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样品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超过提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样品提交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评标委员会有可能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检验,因此有关样品展示及封存可能引起的折旧、损毁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当场退还或经未中标供应商同意后由招标人自行处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招标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参考依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北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逸、毛初鹏、徐莉青、胡紫薇、姜娜、蔡蔚
电话:***********、***********
电子邮箱:***********@***.***
帐户名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
招标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