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1-27 00:00:00
- **********
宁波市海曙区老旧厂区(新能源中心)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老旧厂区(新能源中心)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产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产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验收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
*.*项目规模:本项目一期工程预计新建约******平方米,*幢*层高层车间、*幢*层车间、*幢*层车间、*幢*层职工宿舍及门卫等配套用房,同时对已建车间提升改造,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提升。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等,并通过水利行政部门验收,具体详见技术说明及要求。
*.*招标控制价:******元
*.*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进度要求:根据招标人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等,并及时上报水利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书评审及完成报批工作。具备实施条件后一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初稿编制,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施工开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系列报告的编制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水土保持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并通过水利行政部门的相关验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核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二星级及以上)和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二星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 月* 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全流程线上项目:
*.*.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产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号*幢****室
联 系 人: 郑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号崇光大厦**楼
联 系 人:潘楠、李丽雅、周丹、陈静、倪觅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