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龙华3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接入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2025-11-27
2025-11-27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龙华3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接入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2025-11-27
重庆-2025-11-27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龙华*****“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接入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能投江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申请办理江津龙华*****“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接入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江清能源文*****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江津龙华*****“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接入线路工程(************************)。

项目单位重庆能投江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梁家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选址于龙华镇梁家村,为临时接入线路,线路长度约*.****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包含重要材料及设备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前置要件为江津区规资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

六、招标核准见附表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司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附件

江津龙华*****“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接入线路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材料及设备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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