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李市镇农村饮水管网改建工程可研的批复
2025-11-27
2025-11-27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李市镇农村饮水管网改建工程可研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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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5-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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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李市镇农村饮水管网改建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李市镇农村饮水管网改建工程可研的函》(李市府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项目区域群众饮用水现状,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李市镇沙埂村、双河村、洞塘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在沙埂村新建φ***的**管约*.***; 洞塘村新建φ***的**管约*.***,新建φ**在**管约*.***;双河村*组水厂购置一体化净水设备一套,处理能力*****/*,水厂的清水池治漏,新建φ***的**管约*.***。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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