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狮头河(塘河)农村道路工程可研的批复 2025-11-27
2025-11-27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狮头河(塘河)农村道路工程可研的批复 2025-11-27
重庆-2025-11-27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狮头河(塘河)农村道路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桥梁和隧道管理所:

你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狮头河(塘河)农村道路工程可研的函》(津桥隧所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项目区域群众出行难问题,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桥梁和隧道管理所。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白沙镇、石蟆镇境内。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白沙镇和石蟆镇交界处的狮头河下游***米处的牛角湾处,全长约***米。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行车道宽度*米,混凝土路面,同步实施交通安全设施、人行道等工程。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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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津区狮头河(塘河)农村道路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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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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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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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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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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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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