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李市镇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11-27
2025-11-27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李市镇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11-27
重庆-2025-11-27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李市镇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李市镇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李市府函〔*******)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李市镇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码:************************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移民生产道路拓宽及人行道硬化*.*****.新建人行桥*座;*.移民区人行道改造****㎡;*.亮化工程更换路灯***盏;*.改扩建农村饮水管网**.****.改建提灌站*座;*.山坪塘整治*座;*.取水口整治*处;*.河道环境整治及护岸工程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移民环境部分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附件

江津区李市镇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材料及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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