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支公司2026年-2027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11-27
北京 招标采购
渝北区支公司2026年-2027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2025-11-27 00:00:00

渝北区支公司****年*****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支公司

****年*****年物业集中采购

投标邀请书

受采购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委托,由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支公司****年*****年物业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竞争。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月物业费最高限价(万元/月)

服务期

(月)

总物业费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支公司****年*****年物业集中采购

*.**

**

***.**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预算金额为***.**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企业。

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自行承诺能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承诺书原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没有行政处罚。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要求

(*)截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对招标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

注: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书面承诺,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书面承诺,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要求提供的以上各项证件及资料必须全部有效;

提供所要求的各项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备查(承诺书除外);

上述所要求的各项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行采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加入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首次报名参与采购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进入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向采购人递交有效的供应商报名申请材料(相关程序及说明详见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首页《报名供应商申请须知》)进行注册登记。

未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登记的,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或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工作时间),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报名时由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报名表》、诉讼案件承诺(截止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无可能对采购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

注:供应商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书面承诺,承诺函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联系人:郑老师 ***********),领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单位,其投标将不被接收。

(三)招标公告期限:同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工作时间)。

(五)投标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线外城市花园*栋**层)。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九)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采用邮件形式应为鲜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加盖单位公章鲜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开标现场需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开标现场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的,不提供此文件),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十一)标书费: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金额:贰万圆整(********.**元)

*.形式:电汇或转账,由投标人自行转入招标文书所提供的帐户内。

*.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的**时**分(该时间节点后到帐的投标保证金将拒收)。

号:*******************

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西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九龙坡九龙园区支行

*.转款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转账凭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退款时拟退回的账户信息、支行信息,在投标当日登记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视为无效并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保证金退还方式

*.*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直接退还。

*.*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直接退还。

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澄清文件在行采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得进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联系人:袁老师

话:************

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话:************

址:重庆市渝中区筷子街*号中国人寿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老师

话:************

址:重庆市渝北区线外城市花园*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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