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11-27 00:00:00
沅陵县沅陵镇向家界村月木垭安置区提质升级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沅陵县沅陵镇向家界村月木垭安置区提质升级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沅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 沅陵县沅陵镇人民政府 (甲方)
供应商(全称): 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编号:沅财采计**********)选定施工单位,甲方同意将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特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沅陵县沅陵镇向家界村月木垭安置区提质升级项目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沅陵镇向家界村月木垭安置区提质升级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实施取水设备安装、输水管埋设、配水管安装、配电箱安装、净水设备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乙方需完成上述内容的施工、调试、验收及质保期维护。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玖拾壹万柒仟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 | 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 沅陵县沅陵镇向家界村月木垭安置区提质升级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 | 项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施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总工期**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地点:沅陵县沅陵镇向家界村月木垭安置区内周边
方式:现场施工
四、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上级资金到位情况下)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伍拾柒万伍仟壹佰元整(****;******.**元),作为工程预付款,用于乙方采购材料、组织施工队进场。
进度款:乙方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管道铺设工程,经甲方阶段性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上级资金到位情况下)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含已支付的预付款),即人民币陆拾柒万零玖佰元整(****;******.**元)。
竣工结算款: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完成结算审计后**个工作日内(上级资金到位情况下)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审计或第三方审核)的**%。
质量保证金:结算总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质保期:两年,自签署竣工报告之日起。
注:以上拨款期限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财政资金未到位情况下,拨款延期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技术规范(含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图纸;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投标书附表;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沅陵县沅陵镇人民政府
九、合同主体
甲方:沅陵县沅陵镇人民政府 乙方: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驭之 法定代表人: 陈平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地 址:怀化市沅陵县沅陵镇古城南路*号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钢三路北段路东梅园庄街道办事处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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