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1-27 00:00:00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年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育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为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及现代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开发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采购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育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按本公告的要求报送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育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三、预算金额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四、服务期限
*年,自采购单位与中标人所签订书面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单位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名。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服务内容要求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项目:
*.聚焦纺织服装青年企业家、面料和服装设计师、研发人员、营销人员、服装制版师*个重点领域,团结凝聚行业人才,为行业人才培育服务项目提供支撑。
*.物色纺织服装领军人才或人才团队培育对象,陪伴成长,重点支持,提升人才培育的实际效益。
*.深化与高校企业的合作,重点培养既懂纺织服装行业,又懂行业全球化发展或数智化应用的复合型人才,夯实行业转型升级的人才基础。
*.组织行业人才交流活动。积极推荐优质企业的优秀人才参加新穗商工程等培训,拓宽朋友圈。邀请或支持行业精英、生态伙伴、企业代表举办新品发布、成果展示、学术研讨、人才沙龙、设计大赛、商业路演等活动,服务人才及时掌握行业动态,链接行业资源。
(二)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服务项目,并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供应商应及时响应采购单位提出的需求,并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时限、质量完成交办事项。
*.具有承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需具有服务团队,且配合项目相关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上述服务内容。
七、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应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项目负责人*人。需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员)等不少于一项职业技能等级水平专业技术能力。
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如需更换服务团队成员,须提前*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单位。更换人员应符合本公告第七条所列要求。
(三)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八、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须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号新港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
(三)报名方式:提交纸质材料。
(四)须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供应商简介;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
*.相关资质证明;
*.服务方案及报价(包括总体认识、服务细节、进度安排);
*.服务团队简介(团队架构及配备情况、成员学历及职称情况);
*.履约能力相关材料(包括响应效率、项目经验、资质条件)
*.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可自拟)。
注: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须加盖公章,整套资料须加盖骑缝章。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视为有效报名。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九、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等,由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自行测算。
十、项目比选方式
由新港街道办事处成立项目评审小组,结合报价、服务方案、履约能力、项目团队能力等进行综合评选,综合评分高者为中选单位。
十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电话:************(工作日*:*****:**、**:*****:**)
十二、其他
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招标通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供应商承诺函.****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