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河东安街道顶佛寺村30组防汛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 / 标段合同公告
2025-11-27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西江河东安街道顶佛寺村30组防汛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 / 标段合同公告
四川/成都-2025-11-27 00:00:00
四川/成都-2025-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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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河东安街道顶佛寺村**组防汛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 / 标段合同公告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 西江河东安街道顶佛寺村**组防汛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 / 标段 | 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顶佛寺村**组 |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 成都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龙泉驿区玉扬路 ** 号 | ************ |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 山东安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北路 ** 号 | ************ |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 *******.** |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 ****年**月**日 |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 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包括办理开工、竣工等手续,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 刘进关 | 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鲁**************** | 陶波 | 水利工程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项目描述 | 整治、清淤河道***.**米,新建护岸总长***.**米,其中:左岸护岸长***.**米,右岸护岸长***.**米。西江河东安街道顶佛寺村**组防汛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防洪标准为**年一遇工程等级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次要建筑物*级。 |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衡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本项目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安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