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2025-11-27
浙江/绍兴 质疑投诉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浙江/绍兴-2025-11-27 00:00:00

、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大寺计量校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号

被投诉人*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绸缎路****号

被投诉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龙山科创楼三楼

相关供应商:杭州牛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业路**号金绣国际科技中心*座****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号)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资料补正,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投诉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审查查明: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号),采购预算金额***万元,中标金额***.*万元,采购人为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更正采购文件,****年*月**日开标并发布采购结果,共有*家供应商投标,分别为润腾科技发展(内蒙古)有限公司、浙江大寺计量校准有限公司、定州市腾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定州腾之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逸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牛斗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梅思迪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领潮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南昌鑫佑慧技木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为杭州牛斗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了《质疑函》;****年**月*日,被投诉人对《质疑函》做出了回复。
二、投诉调查处理阶段,代理机构提供了本项目评审现场录像。本机关审查了项目评审现场录像,现场除了正常的程序组织类发言外,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评审尺度、响应文件等不明确事项进行了讨论,未发现分工评审等违反独立评审规定的情形。
三、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技木分(**分)**、培训方案:
* 培训方案 安排合理的培训方案,根据培训的内容、人员安排、培训时间安排等综合比较评分。培训方案安排科学合理的得**分;培训方案安排较科学合理的得**分;培训方案安排般的得*分;培训方案安排不够科学合理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四、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本机关约谈了本项目相关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分别出具了情况说明,对本项目现场评审情况做了详细阐述,均表示为独立评审,且对投诉人的培训方案打分情况做了进步解释说明,认为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关于“培训方案”的内容较投诉人投标文件中关于“培训方案”的内容更详细、更合理,并按照相应评分档次进行打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
投诉人对“评审专家的技木评分明细表有质疑”,认为“存在专家不专的现象”,质疑“专家是否独立评审”。被投诉人答辩称“全程我公司及相关监督人员监督,回看视频,未发现投诉情况。‘独立评审’与‘评分结果致’并无必然矛盾:独立评审不等于评分结果必须不同,专家基于相同的专业标准、相似的专业判断以及对投标文件相似的质量评估,完全可能给出致或相近的”;各评审专家在约谈中分别表示其“独立评审”,认为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关于“培训方案”的内容更详细、更合理,按照相应评分档次进行打分。在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提供了评审现场录像等证明材料,拟证明评审专家按照相关规定评标,且独立完成打分。相关评审专家配合本机关进行了约谈,并出具情况说明,拟证明其独立评审,并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根据现场约谈情况、被投诉人的答辩意见、各评审专家情况说明及评审现场录像,本机关认为原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各投标人的得分差距取决于其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本机关亦未发现评审过程和被投诉人答复过程的其他不当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关于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号)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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