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NO.2022G50地块房地产项目一期给水工程
2025-11-27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NO.2022G50地块房地产项目一期给水工程
江苏/南京-2025-11-27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5-11-27 00:00:00
(江宁分中心) **.*******地块房地产项目一期给水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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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 **.*******地块房地产项目一期给水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地块房地产项目一期给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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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的:“一、招标文件编制要求中第**条: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此条款删除。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的:“四、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相关规定缴纳综合服务费及公证费,投标人须将上述费用综合考虑至投标报价中,不单列。”修改为:“四、综合服务费:按规定缴纳综合服务费。上述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无论是否单独列出,均视为报价中已包含此项费用。”
*. 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详见本次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 修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具体详见本次澄清答疑后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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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