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三路建设工程(海翔路-规划一路)施工澄清文件
2025-11-27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三路建设工程(海翔路-规划一路)施工澄清文件
广东/佛山-2025-11-27 00:00:00
广东/佛山-2025-11-27 00:00:00
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三路建设工程(海翔路*规划一路)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答疑内容 问题*:对于招标文件提供的预算编制报告,是否对每一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作出不得高于预算编制报告的要求?请明确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中人工费¥*******.**元是否不作不得高于该人工费的要求,投标人按按实际填写即可?请明确。 回答:*.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仅供参考,本次招标未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作出要求。 *.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列出的人工费仅供参考,投标人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等均无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