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11-27 00:00:00
总统府景区局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总统府景区局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号绿溢广场*座***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总统府景区局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需求:总统府景区局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包含:总统府中山广场绿化景观提升、总统府行政院草皮铺设、总统府青桐树修剪以及栏杆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以上(*)~(*)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即《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勘察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号绿溢国际广场*座***
*.*方式:①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号绿溢广场*座***获取;②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文件命名为公司全称)发至*********@**.***。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单位未能及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号绿溢广场*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号绿溢广场*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接收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管理建设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号绿溢国际广场*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晨炜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