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乐清市百姓健身房器材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乐清市财政局]
2025-11-27
浙江/温州 质疑投诉
关于2025年乐清市百姓健身房器材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乐清市财政局]
浙江/温州-2025-11-27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温州屹诚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乐清市百姓健身房器材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温州屹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岭下东路*号楼

五、基本情况

****年乐清市百姓健身房器材采购(项目编号:************)在温州华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线评审,“政采云” 系统检测到响应供应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汉永健身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和温州屹诚商贸有限公司上传商务技木响应文件的**地址、***地址、硬盘号相同的异常情况,涉嫌供应商恶意串通。
经调查询问,温州屹诚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了确保供应商数量达到要求,避免流标,向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商温州品康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了舒华体育的授权及获取了相关资质材料。利用之前与汉永健身签订的代理协议,持有汉永健身的**证书,自行制作上传了其投标文件。温州屹诚商贸有限公司、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和汉永健身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均由温州屹诚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在同台笔记本电脑上制作并上传。上传地址为其朋友的工作室。

六、处罚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款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干分之五罚款,计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 *,***.**);*、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乐清市财政局

*、联系人:卓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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