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2025-11-25 00:00:00
嘉鱼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嘉(挂)网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嘉鱼县人民政府批准,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嘉(挂)网[****]**号地块共*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此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如下:
土地 位置 | 面积 (**) | 用 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要求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 地 率 | |||||||
Ⅰ号地块 潘家湾镇羊毛岸村 | *****.** | 居住用地 | **年 | *.*≤*.* | ≤**% | ≥**% | **** | **** | ** |
Ⅱ号地块 潘家湾镇羊毛岸村 | *****.** | 居住用地 | **年 | *.*≤*.* | ≤**% | ≥**% | **** | **** | ** |
Ⅲ号地块 潘家湾镇羊毛岸村 | *****.** | 居住用地 | **年 | *.*≤*.* | ≤**% | ≥ **% | **** | **** | ** |
Ⅳ号地块 潘家湾镇羊毛岸村 | *****.** | 居住用地 | **年 | *.*≤*.* | ≤**% | ≥ **% | **** | **** | ** |
Ⅴ号地块 潘家湾镇羊毛岸村 | *****.* | 居住用地 | **年 | *.*≤*.* | ≤**% | ≥ **% | **** | **** | ** |
Ⅵ号地块 潘家湾镇羊毛岸村 | *****.** | 居住用地 | **年 | *.*≤*.* | ≤**% | ≥ **% | **** | **** | ** |
注:Ⅰ号地块各项指标如下:建筑限高**层,层高以*层为主,*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注:*、按要求配建移交或统筹统建幼儿园;*、合理科学开发地下空间,车位配比达到规范要求,其中充电桩车位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时不小于**%,其余车位具备接入条件;*、按规范配建物业用房、社区用房、警务用房、养老用房、医疗室、文体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等公服设施,并在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移交公服设施管理单位;*、**通讯设施做好预留;*、项目区内实施规划建设雨污分流、人防、消防、安防等强制性规定。
Ⅱ号地块各项指标如下:建筑限高**层,层高以*层为主,*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注:*、按要求配建移交或统筹统建幼儿园;*、合理科学开发地下空间,车位配比达到规范要求,其中充电桩车位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时不小于**%,其余车位具备接入条件;*、按规范配建物业用房、社区用房、警务用房、养老用房、医疗室、文体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等公服设施,并在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移交公服设施管理单位;*、**通讯设施做好预留;*、项目区内实施规划建设雨污分流、人防、消防、安防等强制性规定。
Ⅲ号地块各项指标如下:建筑限高**层,层高以*层为主,*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注:*、按要求配建移交或统筹统建幼儿园;*、合理科学开发地下空间,车位配比达到规范要求,其中充电桩车位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时不小于**%,其余车位具备接入条件;*、按规范配建物业用房、社区用房、警务用房、养老用房、医疗室、文体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等公服设施,并在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移交公服设施管理单位;*、**通讯设施做好预留;*、项目区内实施规划建设雨污分流、人防、消防、安防等强制性规定。
Ⅳ号地块各项指标如下:建筑限高**层,层高以*层为主,*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注:*、按要求配建移交或统筹统建幼儿园;*、合理科学开发地下空间,车位配比达到规范要求,其中充电桩车位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时不小于**%,其余车位具备接入条件;*、按规范配建物业用房、社区用房、警务用房、养老用房、医疗室、文体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等公服设施,并在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移交公服设施管理单位;*、**通讯设施做好预留;*、项目区内实施规划建设雨污分流、人防、消防、安防等强制性规定。
Ⅴ号地块各项指标如下:建筑限高**层,层高以*层为主,*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注:*、按要求配建移交或统筹统建幼儿园;*、合理科学开发地下空间,车位配比达到规范要求,其中充电桩车位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时不小于**%,其余车位具备接入条件;*、按规范配建物业用房、社区用房、警务用房、养老用房、医疗室、文体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等公服设施,并在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移交公服设施管理单位;*、**通讯设施做好预留;*、项目区内实施规划建设雨污分流、人防、消防、安防等强制性规定。
Ⅵ号地块各项指标如下:建筑限高**层,层高以*层为主,*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注:*、按要求配建移交或统筹统建幼儿园;*、合理科学开发地下空间,车位配比达到规范要求,其中充电桩车位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时不小于**%,其余车位具备接入条件;*、按规范配建物业用房、社区用房、警务用房、养老用房、医疗室、文体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等公服设施,并在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移交公服设施管理单位;*、**通讯设施做好预留;*、项目区内实施规划建设雨污分流、人防、消防、安防等强制性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应明确联合竞投所涉及到的企业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经确认资格后,参加报价竞买。
被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因存在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被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入禁止参加土地竞买名单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网上交易系统操作说明》和《嘉鱼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出让公告在以下网站登载:
*、中国土地市场网(****://***.*********.***/);
*、嘉鱼县人民政府网(****://***.*****.***.**/)。
有意参加的竞买人可登录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网上交易系统(****://***.***.***.*/************/*****/*****)或登录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点击 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挂牌相关资料,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进行操作参与竞买。
六、本次网上挂牌缴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的截止时间均为:****年**月**日**时 。
网上报价时间:
Ⅰ号地块:****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
Ⅱ号地块:****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
Ⅲ号地块:****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
Ⅳ号地块:****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
Ⅴ号地块:****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
Ⅵ号地块:****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以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
八、竞买申请人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的类型的同时,与下列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联系人:孔女士 ************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联系人:李先生 ***********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