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1-27 00:00:00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多功能蓝藻打捞干化一体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购置*艘多功能蓝藻打捞干化一体船,需求清单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计制造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 多功能蓝藻打捞干化一体船 | 符合但不限于本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要求的全部内容,且达到船检标准。 | * | 艘 |
|
二、相关标准:
船为单体双机的蓝藻打捞船。船中间开口,船体主要由蓝藻收集舱,压载舱,主机舱等组成。船体为单甲板、单底、横骨架式钢质焊接结构。使用的船板、肋骨、强横梁、隔舱壁等材料均采用*****级船用钢板,甲板焊接防滑凸点并涂上耐磨油漆防滑。结构按《内河小型船舶技术规则》(****)、《内河船舶检验规则 ****》对* 级航区船要求设计。
三、技术规格:
多功能蓝藻打捞干化一体船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 * | 主体尺寸 | ▲最大船长≥**米(含保护支架)、总宽*.**米±*.*米、总高*.**米±*.**米 |
| * | 主体材质 | ****钢质船体 |
| * | 满载吃水 | *.**±*.***(牵引小船打捞吃水*.***) |
| * | 满载排水量 | **~*** |
| * | 设计空载航速 | *******/* |
| * | 设计工作航速 | ***.***/* |
| * | 航区 | *级 |
| * | 舷外机组 | ▲采用两台****** ****的电动舷外机,静音驱动 |
| * | 发电机组 | ▲采用****以上品牌发电机组为整船动力源 |
| ** | 额定工作人员 | *人 |
| ** | 连续打捞作业工作时间 | ▲一次加满油可持续工作≥*天(每天按*小时计算) |
| ** | 智能引拉船及拦截臂尺寸 | (*)自动避障:水底感触式避障 |
| (*)主体材质:高密度聚乙烯非金属材质 | ||
| (*)主体构造:牵引小船***°转向,全滤网保护结构 | ||
| (*)主体尺寸:长≥*.**米,宽≥*.**米,高≥*.**米 | ||
| (*)吃水深度:约*.**米 | ||
| (*)单体重量:≥**公斤 | ||
| (*)拦截装置:柔性材质软臂,不倒翁结构,单臂长≥**.*米,并可实现外挂 | ||
| (*)拦截深度:水面以下**厘米 | ||
| ** | 蓝藻分离设备主要参数 | (*)负压发生器:电动驱动***; |
| (*)藻水分离富集装置 ①过滤系统材质:***不锈钢; | ||
| (*)藻泥脱水装置 ①食品级(***)高分子膜溶剂自动喷洒系统; ▲②藻泥储存舱容积:≥*立方米(藻泥*.**吨),材质***不锈钢; ③铰链式藻水脱离器:***不锈钢; | ||
| (*)电器控制及电池充放电智能管理系统 ①驾驶舱与操作舱一体,便于整船协调运行,系统高度集成; ②智能管理:物联网现场画面实时传送、作业轨迹跟踪、远程智能定位; | ||
| (*)高效曝气设备 船只配备*组高效曝气设备,单个设备功率≥*.***。 | ||
| ** | 设备运行目标 | ①理论设计水面藻华及漂浮物清理≥*.*万平方米/小时; |
| ▲②浓藻水处理后的藻泥的含水率≤**.*%; | ||
| ③可实现机械卸载; | ||
| ④作业噪音:纯电动打捞过程机械**米外噪音**分贝以下。 |
设一台可拆卸吊机,用于转运藻泥。吊机高度≥*.**,作业半径≥**,吊装性能≥*****。
系泊设备:设系船索Φ** 长 ** * 丙纶系船索,*根。带缆眼环*付。
信号设备:按《内河船舶检验规则 ****》信号设备配舷灯、探照灯、电喇叭等。
消防、救生系统:按《内河船舶检验规则 ****》,并配置***干粉灭火器*件,救生圈*件,救生衣*件,其他设备均按规范配置。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交付。
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根据项目需求及甲方要求及时提交技术方案。
(*)本次招标的所有产品质保为*年,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保时间自产品交付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应提供免除一切费用的售后服务。
(*)服务内容:对产品质保期内的技术支持、技能培训(主要包含对打捞船使用操作)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服务时间的承诺:响应时间为*小时,**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修复工作。
(*)对于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确保能更换到原厂同种规格型号的产品,以确保其正常使用;如因生产厂家停产等客观原因,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产品时,应提供同等质量、档次的产品。
(*)质保期满后,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有偿售后服务,有偿售后服务收费标准另行签订,有偿售后服务标准要求与质保期相同。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基于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划,针对长沙湘江库区蓝藻水华应急处置、饮用水安全保障等迫切需求,增设蓝藻水华应急处置装备,提升蓝藻水华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蓝藻水华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防止蓝藻水华的大面积暴发,防止蓝藻水华带来的环境危害。基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实现有效应对长沙市湘江库区饮用水源地蓝藻水华及水质突发污染事故风险,确保长沙市湘江库区断面水质达标与水源地水质安全,拟购置*艘多功能蓝藻打捞干化一体船。
用于河道、湖泊水域内蓝藻、浮泥、油污、浮萍、水葫芦、落叶、生活垃圾及其他细微无序状水面漂浮物。具有大面积自动收集、打捞、存储蓝藻功能;适用于蓝藻形成藻华的水域。
二、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承诺协助采购方办理船舶检验证书。
*、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采购要求不符,或质量、要求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验收不通过的,采购人除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外,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付款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下达**日内支付**%预付款,货物建造完成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接受确认后支付至采购合同金额的**%;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