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谷荆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温室大棚资产转让(第三次挂牌)挂牌披露
2025-11-27
湖北/荆门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湖北农谷荆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温室大棚资产转让(第三次挂牌)挂牌披露
湖北/荆门-2025-11-27 00:00:00
湖北/荆门-2025-11-27 00:00:00
湖北农谷荆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温室大棚资产转让(第三次挂牌)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湖北农谷荆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温室大棚资产转让(第三次挂牌)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农谷荆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同致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同致评报字[****]***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资产中所含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指定账户。 *、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后的次日(工作日)内,双方到标的现场完成移交。自标的现场交付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安全保管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标的现场交付完成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卸、转运及清理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以费用。拆除过程中,如造成转让方区域内其他设备、场地设施或环境等损坏或污染,受让方应承担修复责任或照价赔偿。 *、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