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11-26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江苏福明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铜包铝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州泰兴市张桥工业集聚区厂房
建设单位:江苏福明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江苏福明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现有厂址位于泰兴市虹桥镇毗庐村主要生产铜包铝镁合金丝,公司于****年通过自查登记一批补充申报金属制品加工项目(年产****/*铜包铝镁合金丝),由于市场行情及产品的更新迭代,****年该企业拟投资****万元租赁张桥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占地面积****平方米),异地新建“铜包铝配件生产项目”,该项目与现有厂址项目并无依托关系,设备主要有拉丝机、退火炉等设备,项目预计于****年**月建成投产,届时将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铜包铝配件、镀锡铜包铝配件****吨生产规模。目前项目已取得泰兴市数据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泰数据备〔****〕****号)。
公示情况:****年**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
*.废气 本项目浸锡烟尘经引风收集后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室内通风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其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相关要求。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锡渣、收集尘由供应商回收;废金属丝外售处置;油泥及沉渣属于危险废物,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