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6
四川/资阳 中标结果
资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资阳-2025-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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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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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对非税安排**个法庭信息化升级项目(*****************)实施财政监督,发现乐至县人民法院存在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四条“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本机关决定:责令乐至县人民法院进行整改。
资阳市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