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11-26
吉林/长春 变更澄清
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吉林/长春-2025-11-26 00:00:00

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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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文件要求及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文件要求及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锦湖大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号力旺广场*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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