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玉林市直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食材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11-26
广西/玉林 变更澄清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玉林市直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食材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
广西/玉林-2025-11-26 00:00:00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玉林市直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食材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

********** **:** 来源: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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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玉林市直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食材政府采购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商务文件

缺少保证金提交凭证

增加”*.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三、评标标准“”*.*项目实施方案“”(*)供货方案“

注:*.配送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注:*.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内容采购文件及公告涉及之处,均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玉林市公安局                        

    址:玉林市双拥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西玉林市连胜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瑜、梁业媚、符晓欣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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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玉林市直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食材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

    ********** **:** 来源: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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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玉林市直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食材政府采购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商务文件

    缺少保证金提交凭证

    增加”*.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三、评标标准“”*.*项目实施方案“”(*)供货方案“

    注:*.配送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注:*.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内容采购文件及公告涉及之处,均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玉林市公安局                        

        址:玉林市双拥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西玉林市连胜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瑜、梁业媚、符晓欣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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