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5-11-26 00:00:00
吉林银行*********年度智能锁具及配套产品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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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示
归属平台
其他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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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其他方式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吉林银行*********年度智能锁具及配套产品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我公司代理的“吉林银行*********年度智能锁具及配套产品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工作。该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评标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单位如下: 一、推荐中标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年度智能锁具及配套产品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沈阳盛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号(******)*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亿诚理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号*号楼***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单位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年**月**日 三、招标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号 联 系 人:吴思远、麦东淘、林树彬 联系电话:*************、*************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