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1-26 00:00:00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年桐庐县城公共照明设施维护项目(景观灯部分)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桐庐县城公共照明设施维护项目(景观灯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清单 | 清单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庐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
地 址:桐庐县迎春南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佳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李令
质疑联系人:王云岚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桐庐县城南街道东方君兰中心**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邢林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叶敏露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号城建综合大楼**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