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5-11-26 00:00:00
莆田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一期)材料试验质量检测和基坑支护、主体结构监测服务项目答疑纪要(第*次)
一、莆田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一期)材料试验质量检测和基坑支护、主体结构监测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一期)材料试验质量检测和基坑支护、主体结构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③商务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年*月*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份业绩的得*分,满分*分。须提供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或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且完整,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注:提供的业绩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年*月*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份业绩的得*分,满分*分。须提供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或截图并注明网址,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公告下载网页或截图,可提供采购人出具的项目成交公示情况说明)、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为采购人出具检测报告的相关证明文件或结算单或付款凭证证明复印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且完整,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注:提供的业绩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木兰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石兴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号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话:************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