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11-21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牡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雷硕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水利街**号东直家园*幢*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唐宝东
被投诉人*: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本级东长安街**号
被投诉人*: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牡丹江市威虎山路***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凯畅商贸有限公司
五、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哈尔滨市雷硕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内容向我机关提出投诉,我单位依法对本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凯畅商贸有限公司所投无线话筒(品牌:湖山、型号:********)未依法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涉嫌通过虚假响应谋求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凯畅商贸有限公司所投功放(品牌:湖山、型号:*****)未依法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涉嫌通过虚假响应谋求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凯畅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交换机(品牌:博达、型号:***********)未依法取得入网许可证书,涉嫌通过虚假响应谋求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凯畅商贸有限公司所投辅材(品牌:**、型号:凯畅),哈尔滨凯畅商贸有限公司没有**认证,不是含线缆辅材、插线板、分配器等产品的制造商,而且未单独列明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涉嫌通过虚假响应谋求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凯畅商贸有限公司所投教师双目摄像机、学生双目摄像机、话筒设备(品牌:*****、型号:*****/*****/****),“*****”不是广州开得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身的注册商标,不符合中小企业要求。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凯畅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通过虚假响应谋求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据此,驳回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情形。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自本决定书下达之日起,恢复该项目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