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5-11-25 00:00:00
发布机构:清远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投诉结果公告
(清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二、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医用纺织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惠新实业(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产业大道*号天安智谷·进兴科技产业园*号*层自编之一
法定代表人:蔡杰锋
被投诉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号
被投诉人*: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层****号、****号
相关供应商*:佛山市兴华床上用品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称兴华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河东东城工业区二路**号厂房***层
相关供应商*:广州文广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称文广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庆新路*号***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请求: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我公司的诉求,对被质疑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里技术参数偏离及检测报告进行核查。如投诉属实请依法变更项目中标结果。
投诉人称:*.相关供应商*(文广公司)提交虚假的项目投标样品检测报告。
*.投诉相关供应商*(兴华公司)通过非法渠道提前获取了解该采购项目并在不合法的时间范围内着手准备该项目所需资料文件及样品,严重破坏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公平公正公开性竞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兴华公司非法提前获取项目信息”不符合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该部分投诉事项;投诉事项 *“被质疑供应商技术指标负偏离”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该部分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发布人:清远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