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1-26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津和财采投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餐厨垃圾及挂桶车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号附***号*层***号
被投诉人*:天津楷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五福里配建六***
被投诉人*: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东路***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本项目业绩评价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
*.本项目的付款方式设置不合理。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项目共*包,采购总预算为****万元。****年**月**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年**月**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各包中标供应商及中标金额等信息。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审查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