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1-26 00:00:00
江北投创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项目(智能化) 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招标条件
江北投创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项目已由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昕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昕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欣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江北投创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装修工程装修,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含宿舍、公共部位、物业用房等;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长阳路与宏图路交叉口。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智能化工程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第三方技术检测机构的测试(安防系统要求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中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杰瑞投标工具(阳光采购清标专版)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宁波杰瑞投标工具(阳光采购清标专版)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