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绥财采投处【2025】11号
2025-11-26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绥财采投处【2025】11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11-26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绥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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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绥滨县中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松北区天采物资经销处(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被投诉人:绥滨县教育局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松滨大街***号

被投诉人:中融华贸(黑龙江省)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纯化街**号

四、基本情况

白城市立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属于无效声明,因为声明中的项目名称填写错误,不应该通过资格性审查; *.品目号:****高温灭菌器,属于消毒器械、灭菌器械、杀菌器械、压力蒸汽灭菌器类中的一种,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制造商“菏泽依文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资格,“白城市立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销售资格; *.品目号:***教师总控电源、***学生安全 实验电源、***学生 实验电源。电源属于强制认证产品,制造商临沂宣飞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名下无任何强制认证产品登记信息。白城市立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销售未登记**认证的产品。 *.品目号:****实验照明灯。灯具属于强制认证产品,制造商临沂宣飞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名下无任何强制认证产品登记信息。白城市立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销售未登记**认证的产品。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绥滨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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