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成本监审服务的询价函
2025-11-26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成本监审服务的询价函
广东/广州-2025-11-26 00:00:00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成本监审服务的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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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成本监审效率和成本监审质量,提升政府定价监管水平,现就购买“番禺区成本监审服务”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预算金额

  ******元。

  二、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为招标方——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乙方为应标方。

  *.乙方协助甲方开展日常价费审批相关成本监审工作,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收费定价的成本监审,具体监审任务数量视价费审批业务量而定。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服务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隐私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及涉及企业商业信息的资料。

  *.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商资格条件

  *.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信用条件: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价函要求

  *.报价函需采用纸质密封邮寄递交,须加盖公司正式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密封件内含报价、费用核算表、负责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公司业绩等。

  *.报价为含税价格,包含跟进服务人员伙食补贴、加班费、交通费等有关所有费用。

  *.纸质报价函(一式二份)请于**** 年**月*日前交(寄)至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西副楼*** 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 *** 号,邮编:******),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温女士,电话:********,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西副楼***室。

  五、候选单位评比原则

  根据各服务单位的有效报价,在考虑相关业务经验和过往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以合理低价的原则评选出中标单位。

  六、中标通知

  采用电话通知方式,未中标服务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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