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2025-11-26 00:00:00
南城县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公寓楼)及(商业楼)租赁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于****年**月**日**:**,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生态交易厅,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南城县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公寓楼)及(商业楼)租赁权。
一、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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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权持有方 |
坐落 |
结构 |
用途 |
所在层/ 总层数 |
租赁面积 (㎡) |
年租金 (元) |
保证金 (元) |
租赁年限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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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南城县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公寓楼) |
钢筋混凝土 |
商业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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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城县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商业楼) |
钢筋混凝土 |
商业 |
*/* |
**** |
(清单详见赣瑞华房估(****)字第*****号)
特别提示:*.租赁期限为**年,(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月内试营业),承租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满三个月开始计算租期,履约保证金为*****元,在承租人装修完成且试运营后方可退回。
*.前三年免租金,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元/㎡/月的标准收取租金,第七年至第十年的租金在年租金成交价的基础上增加**%,免租期满后第一个月开始收取一个年度的租金,年度最后一个月内收取下一年度租金。
*.承租人须设立农户自产自销农产品市场区域(面积***㎡、位置由承租人确定,该部分面积不计算承租人租金,承租人亦不能收取农户租金),水费、电费,卫生费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承租人自行负责场地装修,装修过程中涉及消防、安全、环境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由承租人办理,承租人须严格遵循相关施工标准,并承担施工验收相关责任,以上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约***万元左右)。若装修涉及墙体结构改变,承租人需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可移动的装修资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置,不可移动的装修资产归委托方所有。
*.若承租人在免租后的*年内无故终止租赁合同或有意违约,按照*.*元/月/㎡补齐免租期的租金,同时所有装修资产(含可移动和不可移动装修资产)归委托方所有。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拍品展示咨询时间及报名时间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自行前往看样,电话或报名现场答疑。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四、报名、拍卖地点
报名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生态交易厅
拍卖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生态交易厅
展示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凤凰新城东一路路口
五、竞买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应提交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竞买的应提供有效、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二)竞买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号牌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账户三选一)
账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①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账号:**** **** **** **** ****。
②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城支行;账号:**** **** ****。
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城支行;
账号:******************
并注明“南城县返乡创业孵化基地项目保证金”。(注:本次拍卖会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
七、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电话:***********(程先生)
委托方咨询电话:***********(朱先生)
江西住友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