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1-26 00:00:00
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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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对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禽蛋类、水产类、调料干货类、水果类、蔬菜类等副食品和炊事燃料。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年内,在投标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具有与保障任务相附的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具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
(六)投标人须承诺*年之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一经查实有虚假承诺,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上报采购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
(七)投标人必须在天津地区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在天津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
五、报名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不休息);
(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三)方式:投标人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方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非外资企业、中外合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招标人均通过“军队采购网”(***.****.**)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需提供获取招标信息来源截图,否则不接受。
报名结束后,招标方将对报名合格企业组织现地考察,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售价
(一)发售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二)发售方式:采取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方式发售
(三)售价:*元
特别说明:投标人对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发现相关资质被复制盗用,将依法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评审稍后开始。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先生***********崔先生***********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