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2025-11-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媒体编发及分析平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府融媒(四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世纪城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内江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松山南路**号
被投诉人: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翡翠国际社区一期**号楼幢*单元第*层*****号、第*层*****号、第*层*****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号方正大厦
四、基本情况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内江市融媒体中心新媒体编发及分析平台(*****************),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根据该项目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中包含主观打分项(如技术方案、履约能力等),中标供应商: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为***分,*名评委打分完全一致,未能体现评委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职责,结合其它项目评审情况,较少出现满分评分,评审过程存在瑕疵。
投诉事项*:本项目财评预算金额***.******万元,中标供应商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万元,仅为采购预算价的**.**%,中标人投标价远低于财评价,存在以不合理低价谋取中标、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的重大嫌疑,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所称“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之违法行为。
投诉事项*:因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与采购人已建立起长期合作,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投标价存在不合理低价谋取中标、扰乱正常竞争秩序和用其它项目转嫁资源(交易)的嫌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内江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