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镇振达街对接珠海明坦路工程防洪评价(交易公告)
2025-11-26
广东/中山 招标采购
坦洲镇振达街对接珠海明坦路工程防洪评价(交易公告)
广东/中山-2025-11-26 00:00:00
广东/中山-2025-11-26 00:00:00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坦洲镇振达街对接珠海明坦路工程防洪评价 |
|---|---|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项目业主名称 | 中山市坦洲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坦洲镇振达街对接珠海明坦路工程防洪评价 |
| 合同编号 | ******** |
| 合同总金额 | *****.** |
| 履约人员 | |
| 服务期限说明 | |
| 服务内容 | 一、本工程建设范围由环洲东北路至珠海明坦路,工程建设长度约***.*米,道路宽度**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含软基处理)、桥梁、给水、排水、交通、照明、海绵城市、绿化工程等。 二、相关服务要求: (*)主要按照水务主管部门相应要求,配合项目桥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应开展论证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其它技术要求;论证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防汛抢险、堤(岸)防和其它水工程安全有无不利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等;论证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符合相应的技术规定;论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是否已落实替代水域工程、功能补救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必要的论证内容(以相关行业编制导则文件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等工作内容。最终形成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成果(含编制防治与补救措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工作。 (*)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服务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自行组织开展进行基础资料的收集。 (*)在服务全过程所提交的电子版成果(包括****、***、***等),必须与纸质版成果保持一致。 |



